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乘用车新品研发试制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乘用车新品研发试制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普安路83号
建设单位:北京长安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北京窦店产业基地内(02街区)北京长安汽车工厂现有厂区内,属于科研试验类项目。本项目主要利用长安汽车北京工厂现有新能源与试制车间和办公楼部分房间进行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样品零部件的试制研发工作。不新增土建,建筑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5000m2(新能源与试制车间2000 m2,办公楼3000 m2)。本项目设备共计24台/套,均放置在新能源与试制车间内。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1月3日
联系方式:胡工010-6203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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