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潭柘寺镇阳坡园旅游产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潭柘寺镇阳坡园旅游产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阳坡元村老村
建设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阳坡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阳坡元村老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参观展览、文化交流、会议养生、餐饮娱乐、商业零售、旅游服务、办公和员工宿舍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067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680平方米,包括H区、W区、L区、M区、S区、T区、P区、2-20#楼共224个建筑单体,及水泵房等配套设施工程。
本次验收部分总建筑规模36303平方米,包括H区、W区、L区、M区、S区、T区、P区(不含P7-03#楼)、11-20#楼共214个建筑单体,及水泵房等配套设施工程。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10-6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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