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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19/3/22 16:17:12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要求以及北京市2019年研究生招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自主培养实用型高级专业人才为指导思想,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安全保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使用完毕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必须确保命题、印卷、阅卷、统分等环节的安全保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为加强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管理,公司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专业技术委员会(导师)、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研究生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人员组成,不少于5名,同时配备1名记录员。具体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培训中心(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法,组织复试命题。

3.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4.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初试成绩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中工学A类考生的总分为划线依据,结合我公司招生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2019年我公司结构工程学术型硕士复试总分和单科最低分数要求分别为总分320分,政治55分,英语55分,数学90分,专业课85分。

(二)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及录取方法

1.通过初审确定参加复试考生人选,复试比例为1:2,并通过电话通知到本人。

2.复试合格标准及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结构力学。面试含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试。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的原始分均为百分制。

(2)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及计算方法:

复试结构力学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英语口试成绩在复试分数中的比例依次为50%、30%和20%。

复试总成绩=结构力学笔试成绩0.5+专业面试成绩0.3+英语口试成绩0.2

(3)入学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及计算方法:

初试、复试总成绩各占入学总成绩的50%

入学总成绩=复试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0.5

(4)录取方法: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确定原则、人选及基本要求

1.当年度初试阶段无人报考或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公司仍有生源余额时,将启动调剂程序。

2.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本科毕业院校、本科学习成绩、研究生初试成绩、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等方面进行综合初审,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为1:2。

3.调剂复试合格标准及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1)调剂复试成绩加分原则及依据:本公司研究生入学后基础课程教育由公司与清华大学联合培养,报考清华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的考生可在入学总成绩中加10分。

(2)调剂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结构力学。面试含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试。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的原始分均为百分制。

(3)调剂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及计算方法:

调剂复试结构力学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英语口试成绩在复试分数中的比例依次为50%、30%和20%。

调剂复试总成绩=结构力学笔试成绩0.5+专业面试成绩0.3+英语口试成绩0.2

(4)入学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及计算方法:

初试、调剂复试总成绩各占入学总成绩的50%

入学总成绩=调剂复试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0.5+加分

(5)录取方法: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具体安排

(一)调剂(复试)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

8:30~10:00   专业笔试

10:00~10:30  英语口试

10:30~12:00  专业面试

(二)复试地点: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五、(调剂)复试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及研招网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avic-capdi.com)查询。

六、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调剂)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

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七、咨询、监督方式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10-62037502(钱老师、寇老师)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10-6203847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研究生部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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